1.安装质量应及时检查和纠正,钢结构安装质量应符合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205’)的有关规定;
2.集装箱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,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自检,检查合格后,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,并提供相关技术文件和加盖安装单位公章并由技术负责人签字的《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验收合格报告》。
3.使用单位不得改变集装箱活动板房的使用功能,严禁超载使用;使用时,避免撞击活动板房,避免火种和高温热源接近活动板房。
4.厨房、卫生间、卫生间等潮湿场所应经常通风,活动板房周围应保持清洁,排水应畅通。
5.用户应当加强用电管理,禁止擅自在活动板房内安装、维护和拆除电线、电器设备和电气设备;严禁使用电炉、电加热器等大功率电气设备。
6.用户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保持消防设施完整有效,保持消防通道畅通,不得擅自移动、乱动或者损坏消防设施;禁止用明火加热或烹饪食物。